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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政府要撒谎;媒体要扒粪。政府这次撒的是一个延续了几届总统,并使国家深陷一个巨大的战争泥淖的弥天大谎;媒体要扒的是一个赫然盖上了"机密"大印的国防部文件。政府可以利用公权以"机密"为由保护自己撒谎的权力;媒体以言论出版自由和保护公民的知情权为道德制高点,对抗政府的禁令。这场充满了张力的府媒对恃,便是上周美国洛杉矶话剧团在上海演出的记实话剧《绝密--五角大楼密件之争》的情节主线。


        一九七一年六月十三日,美国总统尼克松兴致勃勃地翻开当日的《纽约时报》,想看看该报对前一天他女儿婚礼如何报导。可在《时报》首版赫然入目的头条新闻是“越南档案- 五角大楼的报告记载了美国越陷越深的三十年”。报社说他们得到的密件共有四千多页,要分章节连载。这不禁让尼克松吃惊不小。要知道这可是连尼克松都没有看到过的五角大楼密件呀,怎么上了《纽约时报》的头条?他立即召来高参基辛格博士,商量该怎么办。按理说,尼克松完全可以睁一眼闭一眼,让《时报》连载下去。越战这事儿,是前几任民主党总统搞的烂摊子。这些文件披露了民主党政府上下串通,谎报军情,欺骗大众,扩大战事,使美国深陷战争的泥淖中不能自拔。尼克松作为新任的共和党总统,此事与他干系不大。可基辛格博士不这么看。他认为此事不是哪个党的闯的祸的问题,而是关系到国家与政府的公信力。一个政府几十年来一直撒谎圆谎,老百姓知道了还了得?就象张光斗教授在某个三峡工作会议上说的,这种事“永远绝不能让大众知道。”于是,检察总长立马行动,通过法院,向《纽约时报》下了一纸禁令。说密件在该报的刊登,泄露了国家机密,有可能触犯了1917年制定的“反间谍法”,必需立即刹车。《时报》尽管心里不服,但禁令来自法院,只能先遵守,然后再作计较。当然绝对不会乖乖就范的。眼看着密件的披露就要暂时中止了,不料这时杀出了个据称也搞到了密件的《华盛顿邮报》。在《纽约时报》连载了两天急刹车后,《华邮》在第三天六月十五日接过“革命先烈”的旗帜,继续刊载密件。美国报界为揭穿谎言,挞伐那场不义的战争,而置可能会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于不顾,与政府激烈地对抗。如此壮怀激烈之举,使整个世界为之注目。


       政府当然也同样用对付《时报》的办法来对付《邮报》。可这次出了点状况。受理此案的地方法官没有立即下禁令,而是把《邮报》召去进行听证,让报社和政府当庭辩论。结果是,法官认为《邮报》没有危害到国家安全,可以继续刊载“密件”。


       接下来的事情便变成对簿公堂的法律事件了。于是在美国法律史上留下了两个政府和媒体间纠纷的著名案例:“《纽约时报》诉美国”和“美国诉《华盛顿邮报》”。


       官司一级一级打上去,从地方法院打到巡迴法院,再打到联邦最高法院。六月三十日,九位联邦大法官以六票比三票判报社胜诉。理由是“政府方未能就颁布禁令的理由给予有力的举证“。。联邦大法官布莱克对此判决有一段经典说明:“唯有不受限制的新闻自由才能有效地揭露政府的欺瞒。媒体的职责之中,最崇高的莫过于防止因政府的谎言而将其人民送往千里之外,以至死于异邦的瘟疫和异邦的枪炮。”


       至此,一场关于政府“机密”与新闻自由及民众知情权的争斗终于尘埃落定,并最终导致一场不义战争的终结。至于此桩公案的终作俑者,参于整理编辑密件工作的丹尼尔·艾尔斯伯格,则因被指控盗窃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而被捕入狱。但后来司法部门发现处理艾尔斯伯格案件的政府“专案组”使用了窃听、潜入民宅等非法手段取证。因而指控艾尔斯伯格的证据后来被判定无效,艾氏亦被释放。这个“专案组”即后来“水门事件”中的“管子工”小组。因为在“水门事件”中也使用了类似的鸡鸣狗盗之术而被判有罪,并入了大牢。尼克松也因“水门事件”而黯然下台。


       “五角大楼泄密”事件,在政府和两家报纸争斗得不可开交之时,最终还是由法院来裁决。因此这一事件于其说是新闻自由和良知的胜利,还不如说是法治的胜利和国家体制的胜利。假如政府、法院、报纸统统归同一个老板管,那么,这一切都不可能会发生,只要一个鬼鬼祟祟的电话就全部搞掂了。《纽约时报》和《华盛顿邮报》自然也成不了当今世界报业之翘楚,最多只能混出个《环球时报》般的模样来。其结果不外乎政府照骗、仗照打、人照死,直到再也混不下去为止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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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仁仁

张仁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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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人。为稻粱谋,常年游走于大洋两岸。偶尔弄墨,浅尝辄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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